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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過將近24小時的投票,我跟小胖的激戰廝殺結果終於出爐啦!!
原則上為了公平性,除非有直接說出"反對票"~不然票數皆歸屬於小胖!!(我做人夠公道吧!)
而最後的投票結果,在58個留言中~有20票是支持小胖的理論,有26票是持反對票!!
另外因為小胖抗議有人誤會他要表達的意思,所以如果說出"就是ㄆㄠ\友"or"先性後愛"等違背小胖原意者~我一律記入廢票啦!!所以廢票共有11票嚕!!(除非有特別說明,一定要成為男女朋友等字眼才可列為反對票!)因為我是要讓小胖真的輸的心服口服啦!
在留言中有的朋友可能誤會我的意思,小胖今天一整天都該該叫說我壞了他的名聲~所以我在這篇在深入說明一下嚕!
小胖的理論是~
只要有喜歡的感覺,而且在雙方都是單身也都有意願下~就算還沒有成為男女朋友~還是可以先發生關係!而之後發現彼此不合適時,當然就不會有認定成男女朋友的關係!!
而我的觀點是~
既然都有了喜歡的感覺,就應該等到"真正認定彼此&成為男女朋友"後~才能發生關係!!

我跟小胖這次會有這麼激烈的爭執,不單只是這次想法上的落差~還有就是,小胖對我跟身邊的人在"道德觀"上非常的高標準!例如Ling身邊有好幾個人同時追求,小胖就會說:ㄟ~你很亂耶!!因為小胖只能接受一對一的感情,不能接受劈腿以及一對多的交往模式~可是他卻能接受,在還不是男女朋友時~就先發生關係這觀念時~我跟Ling當然是整個大發火啦!
而另外一個讓我火大的點就是,當我問他:如果今天是我告訴你,我只有交過一個男朋友~卻曾經跟三個男人發生關係~你會甚麼感覺?
他居然說:那我會覺得你很亂耶!!
我就回說:為什麼同樣的事在我身上就變很亂??
他的理論是:因為他知道我是很專一的人,專一的人做出這種事情就表示很亂!!
我就火大說:所以專一的人就不能做出這種事,然後很隨便的人做出這種事情你反而覺得沒甚麼??
他居然還給我回答:對呀!!
所以我跟Ling火大的點是,我們可以認同每個人對於發生關係的標準不同~但是實在不能苟同,男人每次都會自己狡辯硬要把一件事情用兩個標準來衡量~塑造成自己做就可以,別人做就不行的荒謬言論!!

好吧!!我完整表達了這次對話爭執的內容了~如果小胖也要上來爭論我也會把他的言論再PO上來啦!!
總之~~我就是贏啦!!!小胖再怎麼狡辯都沒用啦!
(我們之間的賭注,等小胖償還以後我會好好跟大家分享嚕!!)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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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Iren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8) 人氣()